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和《关于发布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48号公告)等文件的要求,现进行“中山市好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改性塑料颗粒1360吨搬迁扩建项目”公示,具体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中山市好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改性塑料颗粒1360吨搬迁扩建项目
(2)建设性质:搬迁扩建项目
(3)项目概况:中山市好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从“中山市黄圃镇大雁工业区圃灵路42号C栋层之一”搬迁至“中山市黄圃镇兴圃大道东22号创志科技园一期四栋一层01号、五层01号”(东经:113°22'21.323",北纬:22°41'37.061"),项目总投资为500万元,用地面积为15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3000平方米。主要从事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主要产品及年产量:改性塑料颗粒1360吨(其中PP改性塑料660吨、ABS改性塑料400吨、PA改性塑料300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山市好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匡科勇
电话:13825511686
地址:中山市黄圃镇兴圃大道东22号创志科技园一期四栋一层01号、五层01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广州成达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居奥
电话:13609001206
邮箱:1159349237@qq.com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锐丰三街4号1803房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下载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或建议,可填写上述“公众意见表”并将原件以信函、快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以便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开展过程中采纳落实。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即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中山市好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改性塑料颗粒1360吨搬迁扩建项目—公众意见表.doc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