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维邦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发布日期:2022-06-28 浏览次数:285

中山市维邦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方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维邦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维邦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中山市维邦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中山市维邦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三角镇金腾路11号厂房首层之3(东经:113°23' 43.873",北纬:22°41' 27.254"),项目用地面积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从事PVC天线罩和玻璃钢天线罩的生产,年产PVC天线罩8万米(160吨)、玻璃钢天线罩1.8万米(63吨)。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污染及治理措施:

1)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中山市三角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在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级标准(第二时段)状况下,对受纳水体洪奇沥水道产生的影响较小。

2)对于冷却废水(6.48/年),由于产生量较少,自行处理成本高,采取集中收集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废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1)、在PVC天线罩生产工艺投料工序中,产生少量的粉尘(以“颗粒物”表征),项目采取在密闭车间并安装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为90%,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放高度为15米,治理效率为99%,颗粒物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二级标准(第二时段)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排放限值较严者及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排气筒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

(2)、在切割工序中,会产生少量的粉尘(以“颗粒物”表征),项目切割机设置在密闭的挤出车间,项目在密闭车间采取安装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为90%,切割机自带布袋除尘装置,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治理效率为99%,未被收集的粉尘及布袋处理后排放的粉尘与挤出废气一并进入过滤棉+UV光解除臭+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有组织排放。

(3)、在PVC天线罩生产工艺挤出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氯乙烯、恶臭气体(以“臭气浓度”表征)玻璃钢天线罩生产工艺投料工序和挤出工序中,产生的粉尘(以“颗粒物”表征)、非甲烷总烃、苯乙烯、恶臭气体(以“臭气浓度”表征),项目采取在密闭车间并安装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为90%,经过滤棉+UV光解除臭+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放高度为15米,治理效率为80%,由于切割工序与挤出工序均设置在密闭的挤出车间,因此切割工序经自带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未被收集的粉尘及布袋处理后排放的粉尘与挤出废气一并进入过滤棉+UV光解除臭+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有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满足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排放限值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二级标准(第二时段)较严者、苯乙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排放限值、氯化氢和氯乙烯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二级标准(第二时段)、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排气筒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厂区内的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特别排放限值。

4)、在破碎工序中,会产生少量的粉尘(以“颗粒物”表征)。由于废气产生浓度较低,产生量少,本次评价不做定量分析,颗粒物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较严者。

采取以上治理措施后,在达标排放的情况下,所产生的废气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2、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由空压机等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7595dB(A)。为了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噪声防治对策可从声源上降低噪声和从噪声传播途径上降低噪声两个环节着手。

为了将噪声对周边影响降到最低,本报表提出治理措施如下:

①项目应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夜间不安排生产。

②在布局的时候应将噪声声级较高的声源设置在墙较厚的厂房内,利用厂房和厂内建筑物的阻隔作用及声波本身的衰减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应尽可能选择低噪声的设备和装置,做好各种减振、隔声、吸声、消声措施。

③注意日常机械设备的检修,避免异常噪声的产生,若出现异常噪声,须停止作业,对出现异常噪声的设备进行排查、维修。

④车间周围和厂区内、厂边界等处尽可能加强绿化,既可以美化环境,同时也可以起到辅助吸声、隔声作用。

经过减震、隔音等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处的噪声值在65 dB(A) 以下,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因此,噪声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很小。

4、固体废物污染及治理措施:

生活垃圾:对于生活垃圾,须避雨集中堆放,统一由环卫部门运往垃圾处理场作无害化处理,日产日清,并要选择好垃圾临时存放地的位置,尽量避免垃圾散发的臭味逸散和垃圾渗滤液的溢淌。

 一般固体废物:该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为废PVC树脂包装袋及废碳酸钙包装袋和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交给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一般固废废物的储存应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一般固体废,其中废铝固废根据《铝及铝合金废料 》(GB/T 13586-2006)相关要求,在运输、装卸、堆放过程中、严禁混入爆炸物、易燃物、垃圾、腐蚀物和有毒、放射性物品,也不得用被以上物品污染的装卸工具装运。有特殊要求时,应有防雨、防雪、防火设施。

危险废物:本项目在生产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有废不饱和聚酯树脂包装桶、废固化剂TBPB包装桶、含机油的废抹布、废机油、废机油桶、废过滤棉、废UV灯管和饱和活性炭,集中收集后集中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危险废物的厂内贮存措施需要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01)中的有关标准:此外,危险废物的管理还必须作到以下几点:   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登记;   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责任制度,外运处理的废弃物必须交由有资质的专业固体废物处理部门处理,转移危险废弃物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六联单;   专业部门在收集、储存、运输、利用、处置废物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采取防止扬散、流失、防渗或其它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严格管理和安全储存处置后,可避免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水环境和土壤环境造成二次污染。采取以上措施后,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的影响。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竣工日期:2022年6月28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22年6月28-2023年5月28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维邦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三角镇金腾路11号厂房首层之3

联系人:谢景阳

电话:13326991920

邮箱:13822619339@139.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