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佰隆商贸有限公司年产塑料配件362.5万件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和《关于发布 <环境影响评价公从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48号公告)等文件的要求,现进行“中山市佰隆商贸有限公司年产塑料配件362.5万件新建项目”公示,具体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中山市佰隆商贸有限公司年产塑料配件362.5万件新建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项目
(3)项目概况:中山市佰隆商贸有限公司拟建于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光明北路30号8号厂房101、201卡、9号厂房101、201卡(位于东经:113°17′36.837″,北纬:22°43′48.012″)。项目总投资800万元,用地面积为24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7200平方米。主要从事生产、加工、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包装箱及包装容器制造,模具制造;主要产品及年产量:塑料配件362.5万件,其中风扇配件75万件,微波炉配件62.5万件,空调配件62.5万件,其他小家电配件50万件,汽车配件37.5万件、卫浴配件25万件、灯具配件50万件。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山市佰隆商贸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娈珊 电话:13790704338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光明北路30号8号厂房101、201卡、9号厂房101、201卡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珠海市君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文方
电话:18565732745
邮箱:2769709453@qq.com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屏北二路55号再生时代大厦1单元1202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下载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或建议,可填写上述“公众意见表”并将原件以信函、快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以便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开展过程中采纳落实。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即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