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柏洁斯水槽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柏洁斯水槽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柏洁斯水槽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中山市柏洁斯水槽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中山市柏洁斯水槽有限公司新建项目选址位于中山市东凤镇安乐村安乐工业路9号首层之七,地理位置为东经:113°14’23.61”;北纬:22°42′51.59”。该项目用地面积为3200m²,建筑面积为4306m²,总投资为150万元。主要从事水槽的生产。预计2022年10月正式投产,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竣工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东凤镇污水处理厂,对纳污河影响不大。
生产废水:对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水帘柜废水和喷淋废水,集中收集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对于抛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建设单位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水喷淋处理后15米高空排放
对于喷漆及晾干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建设单位采取水帘柜+集中收集+活性炭吸附装置+等离子光解反应装置+15米高空排放。
对于喷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建设单位采取喷粉柜半密闭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15米高空排放。
对于燃烧、固化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SO2、NOx、烟尘和林格曼黑度,建设单位采取管道收集+进出口集气罩收集后经水喷淋+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15米高空排放。
对于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由于产生量较少,建设单位采取加强车间通风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经由上述处理后,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音消音措施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①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采取集中收集交给环卫部门处理;
② 对于金属边角料、水喷淋沉渣、废环氧树脂粉末包装袋、清洗干净的废除蜡剂桶、清洗干净的废除油剂桶、清洗干净的废陶化剂桶、布袋集尘、地面清扫粉尘,集中收集后交由具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③ 废钯金属催化剂、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机油的废抹布、废拉伸油、拉伸油桶、含拉伸油的金属边角料、除蜡废液、除油废液、陶化废液、池底废渣、污泥、废活性炭、废超滤膜。集中收集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则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竣工日期:2022年9月20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22年9月20日~2023年5月20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柏洁斯水槽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东凤镇安乐村安乐工业路9号首层之七
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13794614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