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永成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发布日期:2022-04-22 浏览次数:358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永成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永成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中山市永成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中山市永成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选址位于中山市东凤镇东罟步村东海路,地理位置为东经:113°19’8.043”;北纬:22°38′50.021”。该项目用地面积为6300m²,建筑面积为3132m²,总投资为1500万元。主要从事混凝土仿木桩、混凝土补强桩的生产。预计2022年12月正式投产,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竣工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东凤镇污水处理厂,对纳污河影响不大。

生产废水:对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水喷淋废水、清洗废水,集中收集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1)     对于上料、输送、投料、搅拌过程产生的粉尘,建设单位采用原料的输送、上料、搅拌、投料等方式均为封闭式;筒库放空口处安装自动衔接输料口,同时出料车辆接料口也配套相应自动衔接口,并且安装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加强对其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确保能正常运转。

2)   对于粉料装仓过程产生的粉尘,建设单位采取在接料连接口安装吸尘器,并且安装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加强对其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确保能正常运转。

3)        对于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CO、NOX、HC和地面扬尘,尾气CO、NOX、HC建设单位采取减少车辆在场站内频繁加速或减速次数;禁止使用尾气超标车等;地面扬尘采取保持地面清洁+洒水清扫。

4)   对于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由于产生量较少,建设单位采取加强车间通风措施。

5)   对于燃生物质过程产生的SO2、NOx、颗粒物、CO、林格曼黑度,建设单位采取选择性非催化还原烟气脱硝(SNCR)+旋风除尘+布袋除尘+碱液水喷淋塔处理后高空排放。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经由上述处理后,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音消音措施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①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采取集中收集交给环卫部门处理;

②    对于不合格的砂和碎石等材料、沉淀池产生的沉渣:集中交给符合环保要求的单位进行资源化利用,综合利用于建筑行业,不随意堆放、外排;对于废脱模剂包装桶、锅炉灰渣和布袋收集的飞灰,集中收集后交一般工业固废公司处理。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竣工日期:2022年6月20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22年6月20日~2023年1月31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永成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东凤镇东罟步村东海路

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13450925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