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奥因特种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奥因特种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奥因特种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中山市奥因特种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
中山市奥因特种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三角镇福泽路9号之一4栋1楼及3栋4楼(中心经纬度为:东经113°27′2.52″,北纬22°42′11.12″)。建设项目用地面积2801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801平方米,主要生产纳米二氧化钛光触媒、除醛剂、除味剂、洗涤剂,年产纳米二氧化钛光触媒800吨、除醛剂5000吨、除味剂4000吨、洗涤剂600吨。建设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竣工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设备清洗废水、实验室清洗废水、废气治理喷淋废水收集后交由中山市中丽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转移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投料釜、搅拌罐、静置罐、调料搅拌罐废气收集后经酸性喷淋塔+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条25m的排气筒排放,排放口编号为:FQ-005281。
包装废气通过加强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建设项目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水泵、风机等设备的运行噪声。企业通过对车间进行合理布置,消声、降噪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建设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通过厂内垃圾桶收集并按指定地点堆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建设项目产生的包装材料、废包装物和废滤芯(二级净水器)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交由中山市中涵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收运处理。
建设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及其包装物、废抹布、废活性炭、废油墨包装罐、废滤芯(一级净水器)等属于危险废物,统一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间内,定期交由佛山市富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转移处理。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竣工日期:2021年10月01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21年10月01日~2022年05月01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奥因特种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三角镇福泽路9号之一4栋1楼及3栋4楼
联系人:陈总
电话:0760-89819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