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粤高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粤高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粤高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中山市小榄镇绿云路1号第二层第二卡
建设概况:中山市粤高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选址位于中山市小榄镇绿云路1号第二层第二卡,地理位置为北纬:22°41'56.63",东经:113°13'26.75",项目项目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用地面积为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600平方米。预计2021年12月正式投产,公司主要从事生产、加工、销售:五金制品、锁具、灯饰、电器及其配件。主要产品及年产量:门锁制品,80万件;铜锁制品,12万件;锌合金坯件,250万件;不锈钢配件,10万件。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竣工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①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送往小榄镇污水处理厂处理。②清洗废水、压铸废气喷淋废水、抛光喷淋废水,集中收集后委托给中山市中丽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转移处理。对纳污河影响不大。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①熔融及压铸工序、喷脱模剂过程废气,采取“集中收集+水喷淋处理+15高空排放”方法处理;②抛光工序废气,采取“集中收集+水喷淋处理+15高空排放”方法处理;③喷砂工序废气,采取“经设备密闭收集+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方法处理。④压铸熔炉按环评规划为燃天然气炉,实际投产后全部改为用电,因此熔炉运行过程中无燃烧废气产生。本项目产生的废气经由上述处理后,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本项目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本项目的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废:金属边角料、水喷淋金属渣、熔炉的熔渣、布袋金属渣、清洗干净的包装桶(光亮剂、研磨剂、清洗剂)属于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后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公司处理;危险废物:废机油及机油桶、沾有机油和切削液的废抹布、废切削液及包装桶、沾有切削液的金属渣、研磨废液、振光废液、废脱模剂桶,属于危险废物,采取集中收集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则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竣工日期:2021年12月20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21年12月20日~2022年5月19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粤高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小榄镇绿云路1号第二层第二卡
联系人:黄婉珊
电话:0760-22273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