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坚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二期)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发布日期:2021-12-30 浏览次数:417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对《中山市坚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二期)》(中(榄)环建表[2017]0038)的竣工日期(20211230日)及调试起止日期(20211230-2022629日)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坚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二期)

建设单位:中山市坚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中山市坚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小榄镇西区振西路37号(北纬: 22°41'23.07",东经:113°11'56.60")。项目二期投资总额为50万元,用地面积为6565.8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2000平方米。主要从事生产、销售:塑料制品、服装(不含洗水、印染)、建筑材料;加工:五金模具(不含电镀)。主要产品及年产量为承压泡沫3450吨。本项目治理措施已安装并进入调试,现进项竣工公示和调试时间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经市政管网排入中山市小榄镇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1燃天然气蒸汽锅炉燃烧废气采取集中收集后15米高空排放。

2)预发泡、成型及烘干工序、原材料及产品储存废气采取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项目设备在使用过程中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并对各类设备进行合理安装,对生产车间进行减振和减噪处理,合理布局噪声源,用低噪声的抽排风机和空调设备。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对于发泡废品和废包装袋采取集中收集后交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坚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小榄镇西区振西路37

联系人:宋生

电话:13924999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