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精研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发布日期:2021-11-10 浏览次数:468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精研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精研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中山市精研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中山市精研科技有限公司建于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科技西路362号厂房B区,中心坐标为北纬:22º34'17.574",东经:113º25'42.387"。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总用地面积约5496m2,建筑面积约5496m2。本项目主要从事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竣工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珍家山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后排放,污水排放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1)烘料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酚类、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甲苯、乙苯、氯苯类、二氯甲烷、臭气浓度)。废气通过密闭车间收集后经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经处理后,非甲烷总烃、丙烯腈、苯乙烯、1,3-丁二烯、甲苯、乙苯、酚类、氯苯类、二氯甲烷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排气筒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

2)丝印、烘干工序及丝印网版擦拭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和臭气浓度)。废气收集后经 UV 光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VOCs废气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时段排放限值,臭气浓度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3)项目产品加工工序使用热熔机为产品制孔后安装螺母,工序产生极少量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通过无组织形式排放。非甲烷总烃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4)项目部分产品需进行烫金工序,烫金工序仅为产品印制商家图案,工作过程中会产生少量臭气浓度,由于进行烫金的产品量较少,为印制商品小图案,工作时间较短,产生极少量臭气浓度,仅作定性分析,通过无组织形式排放。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建设单位在落实上述防治措施下,项目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的影响不大。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本项目的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原料废包装物分类收集交给有一般固废处理能力单位处置废水性油墨及洗网水包装物、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网版,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则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竣工日期:20211110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211111~2022510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精研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科技西路362号厂房B

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13510786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