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新川塑料加工厂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1-11-17 浏览次数:4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和《关于发布 <环境影响评价公从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48号公告)等文件的要求,现进行中山市新川塑料加工厂变更搬迁扩建项目公示,具体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中山市新川塑料加工厂新建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项目

3)项目概况:中山市新川塑料加工厂位于中山市东凤镇和平村和穗工业大道16号首层之四东经113°16'31.033",北纬22°40'49.729")。主要从事塑料直排制造;塑料制品销售。主要产品及年产量:PET再生塑料2000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山市新川塑料加工厂

联系人:林生   电话:85547368

地址:中山市东凤镇和平村和穗工业大道16号首层之四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湖南应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世忠

电话:/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劳动西路38号贺龙体育场5043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下载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或建议,可填写上述公众意见表并将原件以信函、快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以便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开展过程中采纳落实。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即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新川塑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