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小榄镇龙山塑料木器制品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一期)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发布日期:2021-06-20 浏览次数:626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小榄镇龙山塑料木器制品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一期)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小榄镇龙山塑料木器制品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中山市小榄镇小榄大道中49号办公大楼三楼320

建设概况:中山市小榄镇龙山塑料木器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选址位于中山市小榄镇小榄大道中49号办公大楼三楼320室,地理位置为北纬:22°39'50.25",东经:113°15'43.76",项目一期实际总投资约185万元,环保投资46万元,用地面积约6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6000平方米。预计20216月正式投产,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塑料制品制造和销售,五金产品制造、批发和零售,软木制品制造和销售,日用木制品制造和销售,建筑用木料及木材组件加工,家具制造,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日用陶瓷制品制造。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竣工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小榄镇污水处理厂。

工业废水,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废水机构转移处理。对纳污河影响不大。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开料、木加工和雕刻、打磨工序废气,采取“集中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15米高空排放”方法处理。喷漆及晾干工序废气,采取“密闭喷漆房收集+水喷淋+隔水器+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15高空排放”方法处理。注塑工序废气,采取“集中收集+UV光催化氧化器+活性炭吸附+15米高空排放”方法处理。暂无金属打磨/抛光工序废气,分期验收。拼板工序废气、移印工序废气、吸塑包装工序废气采取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措施,无组织排放即可。本项目产生的废气经由上述处理后,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本项目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本项目的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在有效资源化的基础上送往垃圾处理站进行集中处理;对于塑料次品及边角料、木材边角料、布袋收集的尘渣、金属沉渣、不锈钢金属边角料、废包装袋集中收集交由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废原料桶(水性漆桶、白乳胶桶、油墨桶)、饱和活性炭、油漆废渣、废隔雾器过滤棉、废UV灯管、废机油及机油桶、废印版、沾有机油和油墨的废抹布,采取集中收集交有处理危险废物资质单位(中山市宝绿工业固体危险废物储运管理有限公司)转移处置。则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竣工日期:2021620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21620~20211219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小榄镇龙山塑料木器制品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小榄镇小榄大道中49号办公大楼三楼320

联系人:何均明

电话:13822762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