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灵空调系统(中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扩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发布日期:2021-03-01 浏览次数:496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特灵空调系统(中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扩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特灵空调系统(中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特灵空调系统(中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建设概况: 特灵空调系统(中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扩建于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科技大道西濠江路6号,中心坐标为N22°34'6.54"E113°25'50.83"。总用地面积约24667.9m2建筑面积约10979.96m2本项目主要从事研究、开发、设计、生产采暖、通风、大型中央空调产品、中小型商用及家用空调产品、空调控制及楼宇自动化控制产品及相关零部件;加工销售空调产品及相关零部件等。由于企业本身发展规模的需要,公司决定在原厂房内进行扩建,增加Compact FCU盘管(中间产品)、增加部分生产设备等。建设项目决定增资348万元(即扩建后总投资为4968万元)扩建部分生产设备来适应市场生产的需求。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竣工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珍家山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后排放,污水排放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1)扩建部分焊接过程会产生焊接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水喷淋+除雾器+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外排污染物浓度可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颗粒物≤120mg/m³,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扩建部分在焊接过程中使用液化石油气进行燃烧供热,产生SO2NOx、烟尘等废气,液化石油气属清洁燃料,燃烧尾气与焊接废气一起由集气罩收集后经水喷淋+除雾器+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SO2≤500mg/m³NOx≤120mg/m³,烟尘(颗粒物)≤120mg/m³,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项目在边角料收集和烘干过程会产生有机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水喷淋+除雾器+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外排污染物浓度可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120mg/m³)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项目在喷码过程会产生有机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VOCs和臭气浓度。由于产生污染物浓度较低,其产生量较少,因此废气拟通过加强通风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外排污染物浓度可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中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VOCs≤2.0mg/m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臭气浓度≤20(无量纲),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本项目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本项目的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本项目员工在办公过程中产生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饱和活性炭、含油铝箔边角料、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润滑油废抹布、手套、废水性油墨罐等危险废物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则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竣工日期:202131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2132~2021930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特灵空调系统(中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科技大道西濠江路6

联系人:谭先生

电话:15876068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