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博环保科技(中山)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诺博环保科技(中山)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诺博环保科技(中山)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诺博环保科技(中山)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 诺博环保科技(中山)有限公司新建于中山市三角镇福泽路16号厂房A幢第一层第三卡,中心坐标为N22°42'3.740";E113°27'14.713"。项目总投资500万,总用地面积约300m2,建筑面积约300m2。本项目主要从事生产、销售:化工产品、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竣工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1)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中山市三角镇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后排放,污水排放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2)纯水制备过程中会产生浓水,直接进入市政管网排入中山市三角镇污水处理厂
(3)项目产生地面清洗废水、喷淋废水,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1)项目投料、混合搅拌、过滤、分装过程产生少量氨气、臭气浓度废气污染物,在项目废气的产生位置添加集气罩装置,有效收集后,经酸液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经上述措施处理后,氨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排放标准;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排放标准,不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2)项目在投料工序产生的少量粉尘,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由于项目固态原料均为晶体状,所以产生的废气量少,产生浓度较低。投料工序废气采取加强车间通风后厂界无组织排放即可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建设单位在落实上述防治措施下,项目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的影响不大。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本项目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本项目的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纯水制备过程产生石英砂、饱和活性炭和RO膜,收集后交由具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原材料包装桶/包装袋、滤渣危险废物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则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竣工日期:2021年6月10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21年6月11日~2021年10月31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诺博环保科技(中山)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三角镇福泽路16号厂房A幢第一层第三卡
联系人:卢先生
电话:13509814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