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伊莱特电器有限公司三分厂新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对《广东伊莱特电器有限公司三分厂新建项目》(中(凤)环建表(2020)0035号)的竣工日期(2021年3月15日)及调试起止日期(2021年3月15日-2021年9月15日)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广东伊莱特电器有限公司三分厂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广东伊莱特电器有限公司三分厂
建设概况:广东伊莱特电器有限公司三分厂位于中山市东凤镇和穗工业大道26号(北纬:22°40'56.74",东经:113°16'36.47")。三分厂(电子车间)总投资为2000万元,用地面积为446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7500平方米。主要从事电路板的设计与生产。主要产品及年产量:组装电路板1500万套。本项目治理措施已安装并进入调试,现进项竣工公示和调试时间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经市政管网排入中山市东凤镇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
工业废水:集中收集后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1)刷胶、回流焊、涂覆及烘干、波峰焊接废气(总VOCs、臭气浓度、锡及其化合物)采取集中收集后水喷淋+隔水器+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20米高空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项目设备在使用过程中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并对各类设备进行合理安装,对生产车间进行减振和减噪处理,合理布局噪声源,用低噪声的抽排风机和空调设备。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废包装袋/纸箱采取集中收集后交由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对于废包装罐(锡膏罐、红胶罐、三防漆罐、助焊剂罐)、沾有红胶和锡膏的废抹布、废UV灯管、废隔水棉、饱和活性炭、废网板采取集中收集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伊莱特电器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东凤镇和穗工业大道26号
联系人:容生
电话:13715679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