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如强塑胶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如强塑胶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如强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中山市如强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中山市如强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选址位于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大道西1号2栋1-2层地理位置为东经:113°27’43.30”;北纬:22°42’49.75”。该项目用地面积为3800m²,建筑面积为7600m²,总投资为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主要从事储物桶、食物盒、水杯、刀叉盒和汁壶颈等的生产。预计2021年6月正式投产,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竣工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三角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对纳污河影响不大。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对于注塑、烘料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酚类、氯苯类、二氯甲烷和臭气浓度,建设单位采取集中集气罩集中收集+ UV光解反应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对于破碎工序陈胜的塑料粉尘,建设单位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音消音措施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①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采取集中收集交给环卫部门处理;
② 对于塑料边角料及残次品,交由供应商回用。
③ 对于废包装材料,交由回收公司回收处理。
④ 对于废活性炭、废润滑油以及废润滑油桶,采取集中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则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竣工日期:2021年3月1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21年3月1日~2021年7月1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如强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大道西1号2栋1-2层
联系人:张小姐
电话:18022013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