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东凤镇百兴玻璃工艺制品厂新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东凤镇百兴玻璃工艺制品厂新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东凤镇百兴玻璃工艺制品厂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中山市东凤镇百兴玻璃工艺制品厂
建设概况:中山市东凤镇百兴玻璃工艺制品厂新建项目选址位于中山市东凤镇同安村同乐工业大道56号之八,地理位置为东经:113°13’51.78”;北纬:22°43’36.96”。该项目用地面积为8000m²,建筑面积为8000m²,总投资为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主要从事玻璃面板的加工。预计2021年7月正式投产,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竣工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东凤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对纳污河影响不大。
生产废水:对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玻璃加工废水和网版清洗废水,集中收集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对于丝印及烘干工序产生的总VOCs和臭气浓度,建设单位采取集中集气罩集中收集+ UV光解反应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音消音措施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①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采取集中收集交给环卫部门处理;
② 对于玻璃废板、沉淀池沉渣,集中收集交由一般固体废物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③ 对于沾有油墨的废抹布、废油墨桶、废网版、废UV灯管、饱和活性炭,采取集中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则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竣工日期:2021年1月1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21年1月1日~2021年7月31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东凤镇百兴玻璃工艺制品厂
地址:中山市东凤镇同安村同乐工业大道56号之八
联系人:黄永烘
电话:18948858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