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元一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发布日期:2021-02-10 浏览次数:466

广东元一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方法》等有关规定,对广东元一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广东元一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广东元一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广东元一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大道西1号之一厂房C(住所申报)(东经:113°27' 30.23",北纬:22°42' 44.12"),用地面积5100平方米,建筑面积20728.76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研发、生产、销售:计算机软件、机电设备及相关元器件;提供上述产品的安装服务、修理修配服务。维护保养服务、技术咨询服务;提供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污染及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中山市三角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在满足《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三级标准(第二时段)状况下,对受纳水体洪奇沥水道产生的影响较小。

废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1)对于在开料工序中会产生少量的粉尘(以“颗粒物”表征),由于产生浓度较低,产生量少,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采取加强车间通风,颗粒物可以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对于在打磨工序中会产生少量的粉尘(以“颗粒物”表征),废气集中收集后经自带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再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可以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对于在打标工序中会产生少量的烟尘(以“颗粒物”表征),由于产生浓度较低,产生量少,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采取加强车间通风,颗粒物可以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采取以上治理措施后,在达标排放的情况下,所产生的废气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2、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由空压机等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8095dBA)。为了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噪声防治对策可从声源上降低噪声和从噪声传播途径上降低噪声两个环节着手。

为了将噪声对周边影响降到最低,本报表提出治理措施如下:

①项目应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夜间不安排生产。

②在布局的时候应将噪声声级较高的声源设置在墙较厚的厂房内,利用厂房和厂内建筑物的阻隔作用及声波本身的衰减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应尽可能选择低噪声的设备和装置,做好各种减振、隔声、吸声、消声措施。

③注意日常机械设备的检修,避免异常噪声的产生,若出现异常噪声,须停止作业,对出现异常噪声的设备进行排查、维修。

④车间周围和厂区内、厂边界等处尽可能加强绿化,既可以美化环境,同时也可以起到辅助吸声、隔声作用。

经过减震、隔音等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处的噪声值在65dB(A) 以下,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再经过厂界到居民区距离的衰减,噪声到达居民敏感点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因此,噪声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很小。

4、固体废物污染及治理措施:

生活垃圾:对于生活垃圾,须避雨集中堆放,统一由环卫部门运往垃圾处理场作无害化处理,日产日清,并要选择好垃圾临时存放地的位置,尽量避免垃圾散发的臭味逸散和垃圾渗滤液的溢淌。

 一般固体废物:该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为废自动裁床配件包装物及废自动铺布机配件包装物、废金属粉尘和废边角料,集中收集后交给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一般固废废物的储存应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一般固体废,其中废铝固废根据《铝及铝合金废料 》(GB/T 13586-2006)相关要求,在运输、装卸、堆放过程中、严禁混入爆炸物、易燃物、垃圾、腐蚀物和有毒、放射性物品,也不得用被以上物品污染的装卸工具装运。有特殊要求时,应有防雨、防雪、防火设施。

危险废物:本项目在生产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有含机油的废抹布、废机油和废机油桶,集中收集后集中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危险废物的厂内贮存措施需要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01)中的有关标准:

此外,危险废物的管理还必须作到以下几点:

   ①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登记;

   ②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责任制度,外运处理的废弃物必须交由有资质的专业固体废物处理部门处理,转移危险废弃物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六联单;

   ③专业部门在收集、储存、运输、利用、处置废物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采取防止扬散、流失、防渗或其它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严格管理和安全储存处置后,可避免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水环境和土壤环境造成二次污染。采取以上措施后,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的影响。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竣工日期:2021210

2、调试起止日期:2021210-2021810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元一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大道西1号之一厂房C(住所申报)

联系人:徐小林

电话:13702392300

邮箱:13702392300@139.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