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诚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二期)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诚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二期)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诚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二期)
建设单位:中山诚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中山诚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三角镇金三大道东12号(中心经纬度为:东经E113°26′07.82″,北纬N22°40′31.08″)。项目主要从事生产经营胶粘剂(热熔胶、水性胶)。项目总用地面积3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938.75平方米。项目2020年08月正式投产,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竣工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三角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对纳污河影响不大。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二期项目主要产生热熔胶生产工序有机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VOCs、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统一进入废气治理设施处理(与一期项目的治理设施共用),废气治理设施采用“水喷淋除尘器(含除雾层)+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口编号:FQ-000160。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二期项目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中双段式夹套高扭力搅拌槽和造粒成型挤出机等生产设备的机构噪声,项目生产车间采取隔声、消音措施,并通过优化厂内布置,利用厂房和厂内建筑物阻隔及自然距离衰减以降低噪声的影响。设备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使其保持最低声级水平。加强车间生产管理,合理安排生产周期,避免较多高噪声生产设备同时作业,物料搬运过程中要求轻拿轻放,车辆控制车速并在厂区内禁鸣。经以上措施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一般固废:生产过程中会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定期交由具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危险废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弃包装物(油墨罐、软化油罐、机油罐、水性离型剂罐)、生产废品(废渣及滤渣)、处理有机废气更换下来的废活性炭、水喷淋底部沉渣等。项目危险废物均统一收集暂存,定期交由中山市宝绿工业固体危险废物储运管理有限公司转移处理。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竣工日期:2020年08月01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20年08月01日~2021年05月01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诚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三角镇金三大道东12号
联系人:吴总
电话:13715571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