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瑞康电器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中山市瑞康电器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和《关于发布 <环境影响评价公从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48号公告)等文件的要求,现进行“中山市瑞康电器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公示,具体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中山市瑞康电器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2)建设性质:技改扩建项目
(3)项目概况:中山市瑞康电器有限公司建设于中山市东凤镇东海五路(永益第二工业区)(北纬22°40'9.947"、东经113°16'22.073"),建设项目拟增加1000万元用于技改扩建,具体内容如下:1)厂房3技改内容:取消2条自动喷粉生产线2和4条喷漆线、2条自动除油清洗线,新增3条陶化喷粉线、1条自陶化喷漆线、1条塑料喷漆线;且将清洗废水和喷淋废水等废水经自建污水治理系统治理达标后,75%回用于废气喷淋用水、冷却用水和脱脂水洗用水,25%废水排入中山市东凤镇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经深度治理后,最终排入中心排河。项目本次技改后,不涉及厂房3中产能变更,原有的注塑成型、除油清洗、喷漆烘干、喷粉烘干等工艺及原材料不变。厂房3中陶化喷粉喷漆生产时间每天增加2h,其他工序生产时间不变,即陶化喷粉喷漆改扩建后每天生产10h,其他工序每天生产8h,每年生产300天。2)厂房2技改内容:取消1条喷粉生产线1和1条自动除油清洗线,新增1条陶化喷粉线;且将清洗废水等经自建污水治理系统治理达标后,75%回用于废气喷淋用水、冷却用水和脱脂水洗用水,25%废水排入中山市东凤镇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经深度治理后,最终排入中心排河。项目本次技改后,不涉及厂房1和厂房2中产能变更,原有的注塑成型、除油清洗、喷粉烘干等工艺及原材料不变。厂房1和厂房2中生产时间不变(每天生产8h,每年生产300天)。3)本项目增加用地面积10414.4平方米(即改扩建后总用地面积为15818.6平方米),用于新建一幢钢筋混凝土厂房(共8层),每层建筑面积4552.20375平方米,新增扩建总面积为36417.63平方米(即改扩建后总建筑面积为54330.36平方米)。4)厂房4新增20台注塑机、15台压铸机、15台电熔炉、2条陶化喷粉线、2条封闭喷粉线和1条陶化喷漆线、2条塑料喷漆线等生产设备用于生产风扇加湿器、普通加湿器、普通风扇和智能电锁。5)项目技改扩建后,厂房1和厂房2生产的产品及年产量为稳压器15万套,锁具20万套,厂房3生产是产品及年产量为智能电子锁具为100万套,门把手100万套,取暖炉10万套,烤箱5万套和壁挂炉5万套。厂房4生产的产品及产量为风扇加湿器300万台、普通加湿器450万台、普通风扇300万台和智能电锁300万套。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山市瑞康电器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礼南 电话:85547368
地址:中山市东凤镇东海五路(永益第二工业区)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清远市恒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世明
电话:18312750473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连州市-兴文街10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下载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或建议,可填写上述“公众意见表”并将原件以信函、快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以便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开展过程中采纳落实。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即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瑞康改扩建环评公众参与表.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