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鸿易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发布日期:2020-11-11 浏览次数:501

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鸿易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鸿易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中山市鸿易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中山市鸿易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选址位于中山市小榄镇绩西致富路4号,(东经:113°14'31.26",北纬22°39'4.35"),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900平方米,总投资200万元,主主要从事手电筒电灯罩和塑料灯罩的生产、加工(不含电镀、阳极氧化、酸洗或磷化工艺,不含人造革、发泡胶等涉及有毒原材料的塑料制品制造,不含废塑料回收加工再生)。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并进入调试,现进行竣工公示和调试时间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1)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送往小榄镇污水处理达标后再排放。

2)     水帘柜废水、水喷淋废水和清洗废水,集中收集后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1)     喷漆、固化工序产生的总VOCs和臭气浓度,采取集中收集后经水喷淋+除雾器+UV光解+活性炭吸附后15米高空排放。

2)     切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由于产生量较少,加强车间通风即可。

3)     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由于产生量较少,加强车间通风即可。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项目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音消声措施,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对于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给环卫部门处理;对于铝边角料、废塑料、一般原料包装袋,集中收集交一般工业固废有限公司处理;对于废漆渣、废UV漆桶、沾有机油的废抹布、废饱和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废UV灯管、除油废液、废除油剂桶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竣工日期:2020121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20121~20211231

七、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鸿易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小榄镇绩西致富路4

联系人:连先生

电话:18925354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