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伊莱特电器有限公司分车间扩建项目(一期)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广东伊莱特电器有限公司分车间扩建项目(一期)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广东伊莱特电器有限公司分车间扩建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广东伊莱特电器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广东伊莱特电器有限公司分车间位于中山市东凤镇西罟步村19队(位于东经:113°16'53.85",北纬:22°39'38.60")。总投资为800万元(增资200万元),用地面积为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0000平方米,主要从事生产、销售:家用电器、电器配件、塑胶制品、注塑模具、塑料配件、厨房设备、炉具、餐具、模具、五金制品(不含电镀工序)。本项目治理措施已安装并进入调试,现进项竣工公示和调试时间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经市政管网排入中山市东凤镇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
工业废水:集中收集后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1)熔融和压铸工序产生的烟尘(颗粒物),采取集中收集+水喷淋处理+高空排放,颗粒物废气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中二级标准。
(2)喷脱模剂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采取集中收集+水喷淋处理+高空排放;非甲烷总烃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排放标准。
(3)燃烧过程产生的二氧化硫、烟尘、林格曼黑度、氮氧化物,采取集中收集+水喷淋处理+高空排放;SO2、NOx、烟尘、林格曼黑度废气均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中二级标准。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项目设备在使用过程中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并禁止夜间生产,并对各类设备进行合理安装,对生产车间进行减振和减噪处理,合理布局噪声源,用低噪声的抽排风机和空调设备。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熔炉产生的炉渣、水喷淋沉渣采取集中收集后交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对于废机油及机油桶、沾有机油的废抹布、废脱模剂桶采取集中收集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竣工日期:2020年6月1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20年6月1日~2021年5月30日
七、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伊莱特电器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东凤镇西罟步村19队
联系人:林生
电话:15919184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