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芬娜日用化工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芬娜日用化工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芬娜日用化工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中山市芬娜日用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中山市芬娜日用化工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小榄镇东区工业开发区东生路(位于东经:113°15'2.06",北纬:22°39'54.56")。本项目拟增资275万元在原厂址上(本次扩建不增加建筑面积)新增加一台天然气锅炉(型号:WNS1-1.0-Y)。项目用地面积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6600平方米,主要生产销售化妆品。本项目治理措施已安装并进入调试,现进项竣工公示和调试时间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经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经市政管网排入东凤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
清洗废水:集中收集后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1)天然气锅炉运行废气(SO2、NOx)采取集中收集后高空排放;SO2、NOx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排放限值。
(2)生产过程中废气(VOCs和臭气浓度)采取集中收集后高空排放;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排放标准。
(3)配料和混合过程中(粉尘)采取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粉尘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二级标准(第二时段)。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项目设备在使用过程中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并禁止夜间生产,并对各类设备进行合理安装,对生产车间进行减振和减噪处理,合理布局噪声源,用低噪声的抽排风机和空调设备。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垃圾和RO膜、反渗透膜、废活性炭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原料包装废弃物采取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理。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竣工日期:2019年8月5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19年8月5日~2020年8月4日
七、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芬娜日用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小榄镇东区工业开发区
联系人:黄小姐
电话:13600345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