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火炬开发区新尚饰品加工部搬迁扩建项目 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发布日期:2019-12-02 浏览次数:558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火炬开发区新尚饰品加工部搬迁扩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火炬开发区新尚饰品加工部搬迁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中山火炬开发区新尚饰品加工部

建设概况: 中山火炬开发区新尚饰品加工部搬迁扩建于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凤凰路9号A栋首层A1-2,中心坐标为N22°34'20.14";E113°26'18.04"。项目总投资30万元,总用地面积约1100m2,建筑面积约1100m2。本项目主要从事首饰品加工,年产五金饰品50万件。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竣工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珍家山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后排放,污水排放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1)项目在注蜡、脱蜡过程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废气经水喷淋+除雾器+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外排污染物浓度可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项目在熔料、浇铸工序用高温熔金炉对铜进行熔化并浇铸,生产过程产生少量的烟尘。对此类废气收集后与注蜡、脱蜡废气一起经水喷淋+除雾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外排污染物浓度可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9078-1996 )二级标准(金属熔化炉),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石膏投料过程中产生少量的粉尘。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再经大气扩散稀释,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外排污染物浓度可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项目在打砂过程会产生少量有粉尘,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产生废气量较少。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再经大气扩散稀释,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外排污染物浓度可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本项目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本项目的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本项目员工在办公过程中产生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废石膏、抛光粉包装物,具有一定利用价值,可集中收集外售处理。水喷淋沉渣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脱模灵包装物、有机废气处理过程产生的饱和活性炭,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则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竣工日期:2019年12月2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19年12月3日~2020年6月2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火炬开发区新尚饰品加工部

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凤凰路9号A栋首层A1-2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13828954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