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卡百利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新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发布日期:2019-08-01 浏览次数:646

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卡百利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卡百利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中山市卡百利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中山市卡百利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东凤镇同安村同乐工业大道333幢厂房之一北纬:22°43'42.53",东经:113°13'51.51"项目总投资50万元,用地面积为8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800平方米主要从事加工、销售:玻璃面板、玻璃制品、家用电器及配件、五金制品、橡胶制品本项目治理措施已安装并进入调试,现进项竣工公示和调试时间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经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经市政管网排入东凤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

生产废水:集中收集后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1)钢化工序产生的烟尘(颗粒物)采取加强车间通风;颗粒物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第二时段)。

2)丝印及烘干工序产生的总VOCs有机废气和臭气浓度,采取集中收集后经UV光解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总VOCs有机废气满足《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中表2II时段标准;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排放标准。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项目设备在使用过程中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并禁止夜间生产,并对各类设备进行合理安装,对生产车间进行减振和减噪处理,合理布局噪声源,用低噪声的抽排风机和空调设备。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垃圾布袋回收粉尘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对于沉淀池的沉渣,采取交给环卫部门处理。对于废玻璃板,具有一定的利用价值,可集中收集由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对于废油墨罐、废网版、沾有油墨的废抹布、饱和活性炭采取集中收集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竣工日期:201941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1941~2020331

七、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卡百利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东凤镇同安村同乐工业大道333幢厂房之一

联系人:苏格焕

电话:13928282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