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东凤富华电器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东凤富华电器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东凤富华电器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中山市东凤富华电器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中山市东凤富华电器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东凤镇和穗工业园东阜三路363号(位于北纬:22°40'47.78",东经:113°16'36.83")。项目总投资为3000万元,用地面积为9737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68000平方米。主要从事加工、制造、销售:调压器、稳压器、交流稳压电源、不间断供电电源、天线/放大器、整流器、逆变器、充电器、电风扇、电暖炉、电源线、电线、驱蚊器、电磁炉、厨具、燃气烤炉、电烤炉、烤箱、燃气灶、电马桶、电马桶配件;销售:电子元件。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并进入调试,现进行竣工公示和调试时间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经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经市政管网排入东凤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
工业废水:工业废水采取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转移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1)注塑废气(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采取集中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15米高空排放;非甲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排放标准。
(2)焊锡废气(锡及其化合物)采取集中收集+水喷淋处理+15米高空排放;锡及其化合物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二级标准(第二时段)。
(3)抛光工序(颗粒物)采取集中收集+水喷淋处理+15米高空排放;颗粒物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二级标准(第二时段)。
(4)浸油及晾干工序(二甲苯和臭气浓度)和脱漆工序(总VOCs和臭气浓度)集中收集+UV光解净化器+活性炭吸附+15米高空排放;二甲苯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二级标准(第二时段);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排放标准。
(5)喷粉固化工序(总VOCs和臭气浓度)集中收集+15米高空排放;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排放标准。
(6)丝印及洗网水清洗工序(总VOCs和二甲苯)集中收集+UV光解净化器+活性炭吸附+15米高空排放;总VOCs和二甲苯满足《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中表2第II时段标准。
(7)五金焊接工序(颗粒物)采取移动吸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并加强车间通风;颗粒物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第二时段)。
(8)打砂工序(颗粒物)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第二时段)。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项目设备在使用过程中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并禁止夜间生产,并对各类设备进行合理安装,对生产车间进行减振和减噪处理,合理布局噪声源,用低噪声的抽排风机和空调设备。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垃圾和水喷淋沉渣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对于废塑料包装袋、金属边角料、废电线,具有一定的利用价值,采取集中收集外售处理;对于沾有机油废抹布、打砂及抛光尘渣,集中收集交给环卫部门处理;对于清洗干净的陶化剂桶,采取集中收集后交给供应商回收利用;对于除油废液、废助焊剂罐、废绝缘油桶、废绝缘油渣、废脱漆粉及包装物、陶化废液、饱和活性炭、废油墨及洗网水罐、沾有油墨的废抹布,采取集中收集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竣工日期:2019年11月5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19年11月5日~2020年11月4日
七、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东凤富华电器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东凤镇和穗工业园东阜三路363号
联系人:梁生
电话:13823936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