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妙特舜照明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发布日期:2019-07-26 浏览次数:725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妙特舜照明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妙特舜照明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中山市妙特舜照明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中山市妙特舜照明有限公司扩建项目选址位于中山市南头镇南和东路,地理位置为东经:113°17’54.39”;北纬:22°42’4.84”该项目用地面积为3334m²,建筑面积为3334m²,总投资为30万元。主要从事加工、销售:灯饰及其配件、五金制品(以上不含酸洗、磷化及电镀)。预计20165月正式投产,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竣工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南头镇污水处理厂,对纳污河影响不大。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对于机械加工产生的粉尘建设单位采取加强车间通风措施排放

   对弈抛光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建设单位采取集中收集+水喷淋除尘池+15米高空排放

   对于熔融压铸和生物质成型燃烧工序产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建设单位采取集中收集+高温布袋除尘器+水喷淋除尘塔+15米高空排放。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经由上述处理后,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音消音措施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采取集中收集交给环卫部门处理;

  对于生物质成型燃料灰渣和除尘系统尘渣,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对于金属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理。

    对于废机油和废机油桶采取集中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则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竣工日期:2016410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16412~2016428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妙特舜照明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南头镇南和东路

联系人:韩荣秋

电话:13322856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