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东凤镇飞云包装厂新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发布日期:2019-05-27 浏览次数:637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东凤镇飞云包装厂新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东凤镇飞云包装厂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中山市东凤镇永益村东海五路(吴浩昌厂房三楼)

建设概况:中山市东凤镇飞云包装厂新建项目选址位于中山市东凤镇永益村东海五路(吴浩昌厂房三楼),地理位置为N22°40'18.61"E113°16'2.45",项目总投资150万元,用地面积为9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900平方米。预计20195月正式投产,公司主要从事印刷品印刷。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竣工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东凤镇污水处理厂。对纳污河影响不大。清洗废水集中收集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无影响。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丝印和烘干工序有机废气采取密闭丝印房内采取集气罩集中收集+UV光解净化器+活性炭吸附+15米高空排放的方法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废气经由上述处理后,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本项目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本项目的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原料包装物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边角料集中收集外售处理。沾有油墨的废抹布、废油墨罐、废印版、饱和活性炭、废菲林、废感光胶及其包装物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转移处置,则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竣工日期:2019527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19527~20191126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东凤镇飞云包装厂

地址:中山市东凤镇永益村东海五路(吴浩昌厂房三楼)

联系人:黄生

电话:13823943078

邮箱:5458070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