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月彩虹花苑(第一期)小区—A标段、B标段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发布日期:2019-04-03 浏览次数:617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星月彩虹花苑(第一期)小区—A标段、B标段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星月彩虹花苑(第一期)小区—A标段、B标段项目

建设单位:中山市星月彩虹房地产有限公司

星月彩虹花苑(第一期)小区项目位于西区彩虹片区与翠沙路的交汇处(棕榈彩虹住宅小区旁),该项目总用地面积119881.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62374.0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28栋商住楼、1栋幼儿园、3栋商业楼和1栋综合楼。

现项目已建设完成环评批复内的部分商业住宅楼, 现申请办理分期验收,分期(一期)验收内容如下建设内容包含:16栋商住楼(1~16栋)、1栋幼儿园、3栋商业楼和1栋综合楼,合计验收建筑面积为:278218.79平方米。(本次验收包含1台备用柴油发电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该项目生活污水排入珍家山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项目所在地区属于珍家山污水处理厂集水范围,其排放的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珍家山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2、废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1)本项目小区住户厨房采用管道天然气作为燃料,属清洁能源,小区住户煮食过程中产生的油烟,经楼内专用排烟管道引至楼顶排放,小区住户厨房油烟,符合环保要求;污染物排放量较小,通过大气的环境的扩散和稀释作用,且易于扩散,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不大。

2)项目内的幼儿园产生的是食堂油烟,幼儿园食堂采用管道天然气作为燃料,属清洁能源,幼儿园食堂煮食声生的油烟,经过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项目设立有机动车位,机动车进出车位时将排放一定量的CO、NOx、HC与PM10,等废气同时会产生一定的噪声。项目附近存在中山市新中医院、彩虹绿洲公园、远洋一方等敏感点,项目的停车场可能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尽量减少停车着火现象:合理控制进出车辆的车速,将对周围环境和敏感点的影响降至最低

(4)项目的备用发电机组运行时会产生少量的废气,采用含硫量不大于0.035%优质柴油,备用发电机一个月使用一次・每次运行8小时,年运存对数为96小时,因此柴油使用量12.24t/a,废气排放量较小,污染物排放量不大,经烟道引至屋顶后可达标排放,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프时段二级标准要求。

(5)项目垃圾如未及时清运处理,会产生恶臭气味,项目垃圾在垃圾站集中堆放,每日由环卫部门及时清理运走,尽量缩短堆放时间,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对项目周田大气环境的影响不大。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1)居民生活过程产生的空调等设备产生的噪声, 建设单位应加强绿化工作,进行立体绿化,并选用合适树种,合理配搭,达到降噪的效果,尽量减少影响;对于进出停车场的车辆噪声,合理控制进出车辆的车速,禁止或减少鸣喇叭。项目边界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 —2008)的2类、4类标准。

(2)商铺营运过程产生的噪声,应该严格规定商铺的营运时间,限定商铺的经营内容、以及经营过程中是否会有产生噪声的行为,并及时制止,尽量减少影响,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22337-2008)中的2类、4类标准,对项目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污染及治理措施:

在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与运营垃圾。 对于生活垃圾应进行分类收集,均在有效资源化的基础上送垃圾处理站进行集中处理,环卫部门每天运走,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三、竣工日期:

1、竣工日期:2019年4月3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19年4月4日-2019年5月30日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星月彩虹房地产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西区升华道8号西区办事处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714993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