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乾美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乾美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乾美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中山市乾美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 中山市乾美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新建于中山市东升镇龙成路1号C6幢5卡,中心坐标为N22°36'7.00";E113°19'16.86"。项目总投资25万元,总用地面积约500m2,建筑面积约500m2。本项目主要从事生产、加工、销售:五金制品、塑料制品,年产塑胶灯饰配件50000套。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竣工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东升镇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后排放,污水排放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1)本项目在除尘过程会产生少量粉尘,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由于粉尘产生量少,产生浓度小,项目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处理,无组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外排污染物浓度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项目在喷漆、烘干工序和调漆过程中产生有机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甲苯、二甲苯、VOCs和臭气浓度。项目喷漆废气先经水帘柜处理,处理后与调漆废气、烘干废气一起通过除雾器+UV光触媒净化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经处理后的甲苯、二甲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本项目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本项目的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原材料包装物(包括油漆桶、开油水包装桶)、饱和活性炭、水帘柜废渣等危险废物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则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竣工日期:2018年5月3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18年5月4日~2018年5月31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乾美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东升镇龙成路1号C6幢5卡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15800123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