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纳莎电器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发布日期:2018-08-31 浏览次数:729

中山市纳莎电器有限公司

新建项目(一期)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方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纳莎电器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纳莎电器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中山市纳莎电器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中山市纳莎电器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三角镇桥西路5号厂房之四,主要从事生产、加工、销售:电器产品、金属制品。项目占地面积为2200m2,建筑面积2200m2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其中一期总投资150万元,环保投资15万元;年产铝灶头500万件、铝阀体600万件,其中一期年产铝灶头375万件、铝阀体450万件。项目一期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并进入调试,现进行项目一期竣工公示和调试时间公示。

 

  1. 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 废水污染及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中山市三角镇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后排放,污水排放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清洗废水:集中收集后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落实上述防治措施下,项目产生的废水,对附近河道的影响不大。

  2. 废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1)对于熔化、浇注、压铸和射芯工序产生的烟尘,采取集中收集后经水喷淋处理15米高空排放,处理率达到70%,排放浓度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金属熔化炉二级标准

2)对于模具维修工序产生的粉尘,由于喷砂机使用时间少,粉尘产生浓度较低,产生量少,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采取加强车间通风即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对于抛丸工序产生的粉尘,建设项目采取集中收集后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收集效率95%,处理效率95%,排放浓度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这样项目产生的废气可以直接排放并且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4对于天然气熔化炉燃烧产生的废气,经过集中收集后高空排放,排放浓度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金属熔化炉二级标准

落实上述防治措施下,项目产生的工艺废气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产生的影响不大。

  1. 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冲床等设备,生产设备等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约80-90dB(A)的生产噪声。项目拟采取从声源上控制、从传播途径上控制以及从总平面布置上控制等综合措施对设备运行噪声加以控制。

加强工艺操作规范,减少装配过程的碰撞,以减少噪声的排放;

     ②注意日常机械设备的检修,避免异常噪声的产生,若出现异常噪声,须停止作业,对出现异常噪声的设备进行排查、维修;

     ③厂房四面加装隔音门窗,进一步减低噪声的对四周环境的影响;

     ④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要打牢并尽量单独设置,防治其它物体相连而通过固体传播影响它体;

在厂区合理进行绿化带的布置,不仅可以美化环境而且可以隔声降噪。

经以上措施处理后,本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固体废物(金属边角料、熔渣、布袋集尘、水喷淋沉渣)、危险废物(含机油的废抹布、废机油、废机油桶、除油废液、废除油剂桶、钝化废液、废钝化液桶和生活垃圾。

一般固体废物: 布袋集尘、水喷淋沉渣须避雨集中堆放,统一由环卫部门运往垃圾处理场作无害化处理,日产日清,并要选择好垃圾临时存放地的位置,尽量避免垃圾散发的臭味逸散和垃圾渗滤液的溢淌。金属边角料、熔渣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理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生活垃圾:须避雨集中堆放,统一由环卫部门运往垃圾处理场作无害化处理,日产日清,并要选择好垃圾临时存放地的位置,尽量避免垃圾散发的臭味逸散和垃圾渗滤液的溢淌

采用以上的防治措施后,固体废物能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1. 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 竣工日期:2018年8月31日

  2. 调试起止日期:2018年9月30日-2019年9月30日

     

  1.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2. 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3.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纳莎电器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三角镇桥西路5号厂房之四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13707938001

    邮箱:75510279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