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东凤镇园星塑胶制品厂新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东凤镇园星塑胶制品厂新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东凤镇园星塑胶制品厂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中山市东凤镇园星塑胶制品厂
建设概况:中山市东凤镇园星塑胶制品厂位于中山市东凤镇西罟步村罟步路(22°39′36.10″N,113°16′51.52″E)。项目总投资20万元,用地面积500m2,建筑面积500m2。建设项目主要从事生产、加工、销售塑胶制品、五金配件。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并进入调试,现进行竣工公示和调试时间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中山市东凤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1)挤塑工序废气,控制项目为氯乙烯、氯化氢和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采取集中收集后高空排放。
(2)烫金和切割工序废气,控制项目为总VOCs和颗粒物,采取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项目设备在使用过程中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并禁止夜间生产,并对各类设备进行合理安装,对生产车间进行减振和减噪处理,合理布局噪声源,用低噪声的抽排风机和空调设备。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废弃包装材料交有关单位回收利用;废机油及其包装物等危险废物交由中山市宝绿工业固体危险废物储运管理有限公司转移处理。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竣工日期:2018年7月20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18年8月20日~2018年11月20日
七、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东凤镇园星塑胶制品厂
地址:中山市东凤镇西罟步村罟步路
联系人:黄生
电话:18022366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