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德东电子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中山市德东电子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德东电子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德东电子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中山市德东电子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 中山市德东电子有限公司建于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28号1栋4楼,中心坐标为N22°33'49.98";E113°25'54.84"(地理位置情况详见附图1)。项目总投资100万元,总用地面积约1800m2,建筑面积约1800m2。本项目主要从事生产、加工、销售:电子产品、电子配件、五金配件等,年产传感器30万套。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竣工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珍家山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后排放,污水排放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①项目喷砂过程会产生粉尘,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废气拟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②项目在贴片、烘干过程中产生有机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VOCs、臭气浓度,污染物产生量较少且浓度不高,有机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高空排放。排放污染物可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要求。
③项目焊接工序产生的少量锡烟,主要污染物为锡及其化合物,由于产生污染物浓度较低,其产生量较少,因此废气拟通过加强通风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本项目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本项目的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外售处理;环氧胶包装物危险废物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则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竣工日期:2018年3月1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18年3月2日~2018年4月30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德东电子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28号1栋4楼
联系人:叶先生
电话:13549814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