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光大光学仪器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 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发布日期:2018-05-31 浏览次数:826

中山市光大光学仪器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  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光大光学仪器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光大光学仪器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中山市光大光学仪器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中山市光大光学仪器有限公司建于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敬业路13号A栋厂房第三层,中心坐标为N22°33'26.77";E113°26'42.70"。本项目主要从事生产、销售:光学仪器及零配件;加工:光学玻璃。由于项目发展需要,现将生产活动相关内容由原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中山港出口加工区A幢厂房3层B区”搬迁至“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敬业路13号A栋厂房第三层”,并对现有生产规模、生产设备等相关内容进行扩建。年产光学棱镜50万件。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竣工公示和调试时间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珍家山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后排放,污水排放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清洗废水,切割、铣磨、精磨和抛光废水,委托有废水处理资质单位转移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水胶、光胶和烘干过程中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VOCs、臭气浓度,建设单位采取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措施即可。本项目产生的废气经由上述处理后,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排放污染物可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要求。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本项目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本项目的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和沉渣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原材料包装物集中收集外售处理;废胶水包装桶、离子树脂再生废液、废树脂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则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竣工日期:2018年5月31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18年6月1日~2018年6月30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光大光学仪器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敬业路13A栋厂房第三层

联系人:叶先生

电话:13631150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