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福达包装制造(中山)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发布日期:2018-05-23 浏览次数:826

确福达包装制造(中山)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确福达包装制造(中山)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确福达包装制造(中山)有限公司建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确福达包装制造(中山)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确福达包装制造(中山)有限公司选址位于中山市三角镇金三大道东10号之一南水工业园二期安立邦高新产业园F栋整栋及G栋整栋(东经:113°2629.83",北纬22°40'31.18"),占地面积2666.7平方米,建筑面积1484.15平方米,总投资200万元,公司主要从事加工、生产经营:胶盒、塑料盒、木盒、纸盒、铁盒、袋、木制品、纸套及配件等包装制造,塑胶制品,纸制品,金属制品,塑胶玩具(不含印刷)。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并进入调试,现进行竣工公示和调试时间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本项目所在区域已铺设生活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中山市三角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①、注塑、吸塑工序废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苯乙烯、甲苯、乙苯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值;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②、丝印、烘干工序废气污染物VOCs排放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中“平版印刷(不含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柔性版印刷第Ⅱ时段;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③、抛光工序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④、过胶工序废气污染物VOCs排放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标准值;

⑤、焊接工序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⑥、烫金工序废气污染物VOCs排放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标准值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生产设备:设置绿化隔音带,合理安排生产时间,采取隔声、吸声、减声等措施。经检测厂界噪声靠近居民区一侧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其余边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①、日常生活产生生活垃圾、生产过程产生含机油的废抹布、布袋收集的粉尘、废一般原料包装袋,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已落实

②、生产金属边角料、纸边角料,属于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理。已落实

③、含油墨的废抹布、废机油、废机油桶、废乳化油、废乳化油桶、废饱和活性炭、废网版、废水性油墨桶、废淀粉胶水桶,集中收集交给中山市宝绿工业固体危险废物储运管理有限公司转移处理。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竣工日期:2018年5月23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18年5月23日~2018年5月28日

七、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确福达包装制造(中山)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三角镇金三大道东10号之一南水工业园二期安立邦高新产业园F栋整栋及G栋整栋

联系人:林孝文

电话:1318928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