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志美电器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 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发布日期:2018-05-23 浏览次数:794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志美电器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志美电器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中山市南头镇南和西路39

建设概况:中山市志美电器有限公司新建项目选址位于中山市南头镇南和西路39号,地理位置为N22°43'33.35",E113°16'0.06",一期总投资为400万元,用地面积为35434.5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1465.02平方米。预计2018年4月正式投产,公司主要从事生产、加工、销售:家用电器及其配件、电子产品及其配件、抽油烟机、燃气灶具、燃气热水器、电热水器、消毒柜、集成灶具、电烤箱、燃气烤箱、五金制品、五金冲压、玻璃制品、LED灯具、电源线、塑料制品、模具(不含酸洗、磷化、阳极氧化、电镀、金属喷漆等金属表面处理工序)。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竣工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南头镇污水处理厂。对纳污河影响不大。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 金属焊接工序烟尘和钻孔、磨床机加工工序粉尘采取加强车间通风措施即可。

  • 熔锡过程、焊接过程中产生的锡及其化合物、臭气浓度采用集中收集+水喷淋处理+15米高空排放。

  • 打砂工序粉尘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米高空排放。

  • 丝印和烘干及洗网水清洗工序有机废气,建设单位采用丝印房密闭收集+UV光解净化器+活性炭吸附+15米高空排放。

  • 注塑成型工序有机废气采用集中收集+UV光解净化器+活性炭吸附+15米高空排放。

  • 挤出及啤/注塑工序采用集中收集+UV光解净化器+活性炭吸附+15米高空排放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经由上述处理后,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本项目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本项目的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金属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理;玻璃废板、玻璃尘渣集中收集交给专业公司回收处理;金属尘渣、沾有机油的废抹布交市政环卫部门处理;沾有油墨及洗网水的废抹布、废机油和机油桶、废网版 、废油墨及洗网水桶、废助焊剂罐、饱和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交由有处理危险废物资质单位转移处置,则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竣工日期:2018年4月25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18年4月25日~2018年9月24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志美电器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南头镇南和西路39号

    联系人:王生

    电话:13590967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