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南塑塑料制品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发布日期:2018-04-21 浏览次数:904

中山市南塑塑料制品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南塑塑料制品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南塑塑料制品科技有限公司建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中山市南塑塑料制品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中山市南塑塑料制品科技有限公司选址位于中山市南头镇升平北路73号首层之四(东经:113°17'59.03",北纬22°43'51.59"),占地面积1600平方米,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总投资50万元,公司主要从事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塑料制品、五金制品、模具、家用电器及其配件。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并进入调试,现进行竣工公示和调试时间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南头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通心河。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1)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3)《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将注塑机、破碎机等强噪声设备放置在厂区北侧,远离居民区,做好设备维护工作,减小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夜间生产是不开启破碎机,并减小注塑机使用台数,这样所产生的噪音通过距离衰减和标准厂房隔音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对于生活垃圾、废原料包装袋集中收集交给环卫部门处理;对于废塑料集中收集回收利用;对于废饱和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交给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公司处理。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竣工日期:2018年4月21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18年4月21日~2018年4月30日

七、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南塑塑料制品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南头镇升平北路73号首层之四

联系人:李爱玲

电话:18025962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