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旭森涂层材料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一期)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中山市旭森涂层材料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一期)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旭森涂层材料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一期)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旭森涂层材料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中山市旭森涂层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中山市旭森涂层材料有限公司选址位于中山市三角镇进源路108号(东经:113°28'11",北纬22°42'11"),占地面积3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6500平方米,总投资500万元,公司主要从事研究、开发:涂层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装饰材料等。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并进入调试,现进行竣工公示和调试时间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送往三角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0)新建锅炉(2010年11月1日起执行标准)中燃气锅炉标准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对于项目产生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噪声值约70-80dB(A)首先这些机械设备均放置在室内,项目厂房为标准厂房,噪声通过墙体隔声后可降低23-30dB(A)。通过后标准厂房隔音和距离衰减后,项目噪声贡献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对于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给环卫部门处理;对于冲孔和分卷过程产生的废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理;对于原料包装袋(PVC粉及稳定剂包装袋),集中收集交给供应商处理;对于生物质成型燃料燃烧后的灰渣、烟气喷淋水泥渣和除尘装置回收的粉尘,集中收集后可外售给砖厂或者肥料厂处理,实现资源再利用;对于废弃原料罐(包括盛装胶水、油墨、醋酸乙酯和DOP的原料罐)、拭擦生产设备过程中产生的废抹布、过滤剂出工序产生的杂质和废气处理过程产生的饱和活性炭均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交给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公司处理。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竣工日期:2018年4月17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18年4月17日~2018年4月20日
七、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旭森涂层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三角镇进源路108号
联系人:佘生
电话:18826031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