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映时代花园新建项目 验收公示

发布日期:2018-03-19 浏览次数:1020

金映时代花园新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按照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中山市金映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深圳市政院检测有限公司对金映时代花园新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验收监测并组织专家评审后自行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03月19日至04月19日。公示期间,公众可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投诉电话:12369

基本信息:

开工建设日期:2014年04月

竣工日期:2018年01月01日

验收日期:2018年03月07日

项目名称:金映时代花园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中山市三角镇金三大道东51号之一

建设单位:中山市金映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深圳市政院检测有限公司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中山市三角镇金三大道东51号,项目地理坐标为东经113°25’40.37”,北纬22°40’41.51”。项目为房地产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7357.11平方米,居住户数为544户。项目于2014年04月开工建设,2018年01月建设完成,2018年03月07日组织验收。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履行了环保审批手续,环保档案资料齐全。

(一)废气处理设施

本项目地下车库车辆废气通过机械排风系统,排放口位于地面,无组织排放;针对垃圾臭气和污水预处理污泥臭气,垃圾房和化粪池采用全封闭式,日产日清;居民煮食油烟通过每栋预留烟道引到楼顶天面排放;发电机尾气通过水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

(二)废水处理设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过每栋楼建设的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城镇污水管道,纳入三角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处理设施

项目主要噪声设备水泵、发电机等设备,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合理安装,采取减振和减噪声处理,合理布局噪声源,避免在夜间操作,在项目所在地四周栽种植被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

项目营运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项目按相关的规范要求,设置了一般垃圾房暂存点。生活垃圾按指定地点堆放,并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企业制定了《金映时代花园项目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三、验收监测结果

深圳市政院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金映时代花园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ZYHJC-2018020851)表明:

(一)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负荷符合验收监测工况要求。

(二)排放废气

各类废气浓度均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为达标排放。

(三)废水

该项目生活污水符合广东省《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的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要求,并纳入三角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噪声

厂界环境噪声昼间所有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限值要求,为达标排放。

(五)公众意见调查

根据环评及环评批复文件,项目无需公共意见调查。

四、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许可涉及申请人(即中山市金映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向中山市环境保护局申请听证。如申请听证,应自公示之日起30天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山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听证申请。

 

 

中山市金映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9日

 


金映时代花园新建项目监测调查表.pdf   下载
金映时代花园新建项目竣工验收意见.pdf   下载
金映时代验收申请表(行政验收).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