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澳盛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化妆品包装瓶300万件、保温水壶外壳5万件、美容仪外壳3万件、按摩仪外壳3万件新建项目 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澳盛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化妆品包装瓶300万件、保温水壶外壳5万件、美容仪外壳3万件、按摩仪外壳3万件新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澳盛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化妆品包装瓶300万件、保温水壶外壳5万件、美容仪外壳3万件、按摩仪外壳3万件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中山市澳盛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中山市澳盛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建于中山市三乡镇平南工业区金晟街16号厂房F栋五层之一、六层之一,中心坐标为N22°20'0.497";E113°24'32.316"。总用地面积约2000m2,建筑面积约4000m2。本项目主要从事主要从事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竣工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1)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中山市三乡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集中处理后排放,污水排放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2)水帘柜废水、除尘水箱废水、喷淋废水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1)项目喷PP处理剂、喷底漆、喷中漆、喷面漆、热固化、光固化工序产生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TVOC和臭气浓度。PP喷房设置在密闭空间负压+水帘柜收集预处理,底漆喷房、中漆喷房、面漆喷房设置在密闭空间负压收集,热固化、光固化工序采取设备管道直连+进出口集气罩收集,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经上述措施处理后颗粒物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非甲烷总烃、TVOC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 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2)项目在静电除尘过程中会产生极少量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由于工件表面较为干净,粉尘量极少,难以定量分析。因此,本次评价对该工序产生的粉尘只作定性分析,产生的除尘废气经除尘水箱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本项目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本项目的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本项目员工在办公过程中产生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一般废包装袋、不合格品、废靶材、除尘过程中沉积的沾水灰尘,收集后交由具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废原料包装物、废气治理产生的饱和活性炭、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废印版、网版、含油墨/润滑油/环保型清洗剂的废抹布及手套、含切削液金属碎屑、铝炉渣,采取集中收集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则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竣工日期:2025年9月25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25年9月26日~2025年12月31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澳盛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三乡镇平南工业区金晟街16号厂房F栋五层之一、六层之一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5362112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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