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特而光电科技(中山)有限公司年产PS扩散板新建项目(一期)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对《坚特而光电科技(中山)有限公司年产PS扩散板新建项目(一期)》(中(角)环建表〔2025〕0001号)的竣工日期(2025年3月1日)及调试起止日期(2025年3月1日-2025年12月31日)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坚特而光电科技(中山)有限公司年产PS扩散板新建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坚特而光电科技(中山)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坚特而光电科技(中山)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三角镇汇智路8号之一第1栋第1层101(位于东经:113°26′57.572″,北纬:22°41′48.926″)。项目用地面积1300平方米,建筑面积1300平方米;主要从事塑料制品制造。项目全厂劳动定员20人,厂内不设食宿。建设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总投入400万元,环保投资8万元。本项目治理措施已安装并进入调试,现进项竣工公示和调试时间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经市政管网排入中山市三角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挤出成型工序废气采取密闭车间负压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项目设备在使用过程中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并对各类设备进行合理安装,对生产车间进行减振和减噪处理,合理布局噪声源,用低噪声的抽排风机和空调设备。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对于废包装袋(聚苯乙烯树脂(新料)、色母粒包装袋)采取集中收集后交由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对于废气治理过程产生的饱和活性炭、沾有机油的抹布、废机油及其包装物采取集中收集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坚特而光电科技(中山)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三角镇汇智路8号之一第1栋第1层101
联系人:王生
电话:0760-85547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