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苏特宝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阻燃剂4500吨、改性塑料粒5000吨搬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和《关于发布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48号公告)等文件的要求,现进行“中山苏特宝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阻燃剂4500吨、改性塑料粒5000吨搬迁扩建项目”公示,具体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中山苏特宝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阻燃剂4500吨、改性塑料粒5000吨搬迁扩建项目
(2)建设性质:迁建项目
(3)项目概况:中山苏特宝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阻燃剂4500吨、改性塑料粒5000吨搬迁扩建项目拟建于中山市民众街道锦标村城南工业园锦安路16号A卡(东经:113°28′48.792",北纬:23°36′46.123"),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用地面积为67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3300平方米。主要从事研发、生产、销售:生态环境材料、功能高分子塑料、化学助剂、生物质材料、高性能膜材料、纳米材料。主要产品及年产量:阻燃剂4500吨、改性塑料粒5000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山苏特宝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小姐
电话:13719455270
地址:中山市民众街道锦标村城南工业园锦安路16号A卡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中山市保美环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冬冬
电话:0760-85547368
邮箱:baomeihb@163.com
地址:中山市三角镇孝福路16号61卡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下载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或建议,可填写上述“公众意见表”并将原件以信函、快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以便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开展过程中采纳落实。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即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中山苏特宝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阻燃剂4500吨、改性塑料粒5000吨搬迁扩建项目—公众意见表.doc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