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井泰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扩建项目(一期) 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发布日期:2024-11-29 浏览次数:169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广东井泰科技有限公司建项目、扩建项目(一期)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广东井泰科技有限公司建项目、扩建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广东井泰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广东井泰科技有限公司建于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步云路5-1,中心坐标为N22°33'45.921"E113°29'33.795"。总用地面积约17000m2建筑面积约32725.88m2本项目主要从事生产、加工、销售:精密五金零件、电子零件、眼镜架、眼镜配件、手袋、箱包零件。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竣工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中山火炬开发区水质净化厂进行集中处理后排放,污水排放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1)熔化、压铸过程会产生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TVOC、臭气浓度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处理后的颗粒物可达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和TVOC可达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可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2)项目在喷漆、烘烤过程中产生有机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项目喷漆废气与烘烤废气一起通过气旋喷淋塔+干式过滤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处理后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可达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对和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3)项目在抛光过程会产生金属粉尘,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由于产生污染物浓度较低,其产生量较少,项目产生的粉尘用集气罩收集后经水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外排污染物浓度可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对和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4)项目在注塑过程会产生少量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丙烯腈、苯乙烯、1,3-丁二烯、甲苯、乙苯、甲苯二异氰酸酯、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异佛尔酮二异氰酸酯、多亚甲基多苯基多异氰酸酯、臭气浓度,废气由密闭车间内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外排污染物浓度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可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要求,对和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5)项目在烧结过程会产生少量烧结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烟尘(颗粒物)、甲醛、臭气浓度。烧结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处理后的非甲烷总烃、甲醛可达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烟尘(颗粒物)可达《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金属热处理炉二级排放标准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本项目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本项目的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本项目员工在办公过程中产生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采取集中收集交由有一般固体废物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则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竣工日期:20241129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241129~2025531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井泰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步云路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8503035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