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华特彩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改性塑料1000吨、色母500吨、色粉10吨搬迁扩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发布日期:2024-09-15 浏览次数:126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华特彩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改性塑料1000吨、色母500吨、色粉10吨搬迁扩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华特彩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改性塑料1000吨、色母500吨、色粉10吨搬迁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中山市华特彩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中山市华特彩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改性塑料1000吨、色母500吨、色粉10吨搬迁扩建项目选址位于中山市三角镇金腾路19C4A区,地理位置为位于东经:东经:113°23'57.013",北纬:22°41'29.417"。用地面积为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3000平方米,总投资为100万元。主要从事改性塑料、色母及色粉生产。预计20252月正式投产,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竣工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三角镇污水处理厂,对纳污河影响不大。

生产废水:直接冷却废水集中收集后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对于配料、投料、搅拌、分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采取车间密闭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55米高空排放。

对于挤出成型及注塑/吹膜打样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甲苯、乙苯、氨和臭气浓度,采取密闭车间负压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55米高空排放。

对于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由于产生量较少,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经由上述处理后,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音消音措施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①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采取集中收集交给环卫部门处理;

②  对于废普通包装袋(ABS塑料、PP塑料、PE塑料、PA塑料、抗氧剂、抗寒剂、润滑剂、钛白粉、滑石粉、钙粉、扩散粉)、废塑料集中收集后交有一般固体废物处理能力机构处理。

③对于沾有机油的废抹布,废机油,废机油桶,饱和活性炭,废包装袋(颜料、色粉),废布袋,布袋回收的粉尘,地面清扫的粉尘等危险废物;采取集中收集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竣工日期:2024915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24915-2024215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华特彩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三角镇金腾路19C4A

联系人:黄小姐

电话:13714736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