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恒诺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年产玻璃面板100万片搬迁扩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发布日期:2024-07-01 浏览次数:137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恒诺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年产玻璃面板100万片搬迁扩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恒诺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年产玻璃面板100万片搬迁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中山市恒诺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中山市恒诺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年产玻璃面板100万片搬迁扩建项目选址位于中山市南头镇正兴路23号(B座厂房之二十三),地理位置为位于东经:东经:113°16'15.106",北纬:22°43'55.970"。用地面积为12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200平方米,总投资为100万元。主要从事玻璃面板的生产。预计20251月正式投产,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竣工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南头镇污水处理厂,对纳污河影响不大。

生产废水:清洗废水集中收集后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对于丝印、烘干、洗网版工序产生的总VOCs、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采取丝印废气密闭车间集中收集,烘干废气经管道收集+进出口集气罩收集后并入同一治理设备中,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5米高空排放。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经由上述处理后,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音消音措施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①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采取集中收集交给环卫部门处理;

②对于玻璃沉渣集中收集后交有一般固体废物处理能力机构处理。

③对于废机油、废机油桶、含化学物质的废抹布、废网版、废水性油墨桶、废饱和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采取集中收集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竣工日期:2024724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2477-2025115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恒诺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南头镇正兴路23号(B座厂房之二十三)

联系人:韩先生

电话:13509955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