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浩强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发泡塑料制品62.84吨新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浩强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发泡塑料制品62.84吨新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浩强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发泡塑料制品62.84吨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中山浩强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中山浩强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建设于中山市东凤镇同安大道东52-2号首层之四,地理位置坐标:东经:113°15′39.714",北纬:22°42′56.956"。用地面积为8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800平方米,总投资为200万元。主要从事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互联网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预计2024年2月正式投产,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竣工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东凤镇污水处理厂,对纳污河影响不大。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对于发泡吹片、成型工序废气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甲苯、乙苯、苯乙烯和臭气浓度,建设单位采取集气罩加垂帘方式形成包围型收集+两级活性炭吸附后20米高空排放。
对于投料废气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经由上述处理后,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音消音措施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①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采取集中收集交给环卫部门处理;
② 该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为一般包装材料、废塑料,采取集中收集交由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③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液压油、废液压油包装桶、沾液压油的废抹布/手套、饱和活性炭,采取集中收集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竣工日期:2023年2月14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23年2月15日-2024年2月14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浩强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东凤镇同安大道东52-2号首层之四
联系人:马仲强
电话:13702461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