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博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PA改性弹性体材料新建项目(一期)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广东博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PA改性弹性体材料新建项目(一期)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广东博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PA改性弹性体材料新建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广东博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广东博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选址位于中山市三角镇福泽路16号B幢首层之一,中心地理位置为:东经113°26′57.231”;北纬22°42′12.488”。该项目用地面积为700m²,建筑面积为700m²。主要从事PA改性弹性体的生产。项目于2023年7月13日正式投产,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竣工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三角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对纳污河影响不大。
生产废水:一期项目产生的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采用废水收集罐收集并储存于危险废物仓库,每月转移至中山市宝绿工业固体危险废物储运管理有限公司处理;一期项目所产生的冷却系统循环水及废水、水喷淋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进入收集池收集后,定期委托中山市中丽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转移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对于生产工序废气,收集后采用“水喷淋+除雾器+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
对于设备动静密封点泄漏废气,在厂房内无组织排放。
对于生产废水暂存设施泄漏废气,加强通风,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经由上述处理后,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音、消音措施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①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采取集中收集交给环卫部门处理;
② 对于废包装材料、废母液、废活性炭、废机油及其包装物和含油抹布、水喷淋沉渣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则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竣工日期:2023年7月13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23年7月13日~2023年12月31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博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三角镇福泽路16号B幢首层之一
联系人:许生
电话:13560164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