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浩强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发泡塑料制品62.84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和《关于发布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48号公告)等文件的要求,现进行“中山浩强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发泡塑料制品62.84吨新建项目”公示,具体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中山浩强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发泡塑料制品62.84吨新建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项目
(3)项目概况:中山浩强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拟建于中山市东凤镇同安大道东52-2号首层之四(东经:113°15′20.738",北纬:22°43′7.170"),项目总投资为200万元,用地面积为8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80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互联网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主要产品及年产量:发泡塑料制品62.84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山浩强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仲强
电话:13702461812
地址:中山市东凤镇同安大道东52-2号首层之四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深圳市广辉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俊
电话:15915190978
邮箱:2825804332@qq.com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紫荆社区深南大道6006号华丰大厦1806-P41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下载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或建议,可填写上述“公众意见表”并将原件以信函、快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以便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开展过程中采纳落实。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即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中山浩强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发泡塑料制品62.84吨新建项目—公众意见表.doc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