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佰隆商贸有限公司年产塑料配件362.5万件新建项目(一期)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佰隆商贸有限公司年产塑料配件362.5万件新建项目(一期)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佰隆商贸有限公司年产塑料配件362.5万件新建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中山市佰隆商贸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中山市佰隆商贸有限公司年产塑料配件362.5万件新建项目(一期)选址位于中山市南头镇光明北路30 号8号厂房101、201卡、9号厂房101、201卡,地理位置为位于东经:113°17′36.837″,北纬:22°43′48.012″。 用地面积2400平方米,建筑面积7200平方米,总投资为800万元。主要从事塑料配件的生产。塑料配件主要为风扇、空调、微波炉、汽车、卫浴、灯具和其他小家电的配件。预计2023年9月正式投产,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竣工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南头镇污水处理厂,对纳污河影响不大。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对于烘料、注塑成型工序废气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苯乙烯、1,3-丁二烯,丙烯腈、甲苯、乙苯、酚类化合物、氯苯类、二氯甲烷、氨及臭气浓度,建设单位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后15米高空排放。
投料工序废气产生的颗粒物,采取加强车间通风措施后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经由上述处理后,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音消音措施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①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采取集中收集交给环卫部门处理;
② 对于废包装袋,建设单位采取集中收集交给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③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饱和活性炭、含油废抹布、废机油、废包装桶(机油),集中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则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竣工日期:2022年9月10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22年9月10日~2023年8月31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佰隆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南头镇光明北路30 号8号厂房101、201卡、9号厂房101、201卡
联系人:吴小姐
电话:13790704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