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银元金属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对《中山市银元金属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中(凤)环建表[2021]0029号)的竣工日期(2023年2月20日)及调试起止日期(2023年2月20日-2023年12月31日)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银元金属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中山市银元金属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中山市银元金属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东凤镇永益村东海六路68号1栋首层之7(北纬:22°39'59.285",东经:113°16'38.098")。用地面积1200平方米,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主要从事五金产品制造;塑料制品制造;搪瓷制品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喷漆加工。项目全厂劳动定员30人,厂内设有宿舍但不设食堂。建设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总投入70万元,环保投资15万元。本项目治理措施已安装并进入调试,现进项竣工公示和调试时间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至中山市东凤镇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废水:经集中收集后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1)喷漆工序废气(G1)采取密闭喷漆房收集收集后经水帘柜+喷淋塔除尘+隔雾器处理后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后高空排放。
(2)焊接工序废气采取加强车间通风
(3)抛丸工序废气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项目设备在使用过程中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并对各类设备进行合理安装,对生产车间进行减振和减噪处理,合理布局噪声源,用低噪声的抽排风机和空调设备。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对于铁边角料、布袋沉渣、铝管边角料、铜管边角料、原材料包装袋(纯碱、钢丸)、清洗干净的除油剂包装物、打磨粉尘采取集中收集后交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对于饱和活性炭、沾有机油的抹布或手套、废机油及其包装物、封闭废液、废UV灯管、除油池及封闭池沉渣、除油废液、高温漆渣、高温漆包装桶,采取集中收集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银元金属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东凤镇永益村东海六路68号1栋首层之7
联系人:邓生
电话:0760-85547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