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锋凌五金制品厂 新建项目(一期)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发布日期:2018-09-15 浏览次数:2041

                   中山市锋凌五金制品厂 新建项目(一期)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方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锋凌五金制品厂新建项目(一期)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锋凌五金制品厂新建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中山市锋凌五金制品厂

建设概况:中山市锋凌五金制品厂位于中山市民众镇浪网第一工业区一区中山佳骏漂染厂有限公司厂房首层第二卡,主要从事生产、加工、销售:五金制品。项目占地面积为300m2,建筑面积300m2,总投资20万元,环保投资5万元,年产方锅30万个、散热器2万个和烤盘10万个。其中一期总投资16万元,环保投资5万元,年产方锅27万个、散热器1.8万个和烤盘9万个。项目一期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并进入调试,现进行项目一期竣工公示和调试时间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污染及治理措施:

①、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落实上述防治措施下,项目产生的废水,对附近河道的影响不大。

2、废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①冲压工序和钻孔攻牙工序粉尘:对于冲压工序和钻孔攻牙工序中产生少量的金属粉尘,在自身重力作用下沉降于车间地面,只要建设单位做到及时清扫地面金属粉尘,加强车间通风,本项目产生的机械加工金属粉尘能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第二时段)。

②打磨工序粉尘:对于打磨工序中产生少量的粉尘经水喷淋除尘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经过治理措施处理后,废气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排气筒排放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二级标准(第二时段)。

③熔融及压铸工序烟尘和臭气浓度:对于熔融及压铸工序产生的烟尘经水喷淋除尘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经过治理措施处理后,废气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级标准;臭气浓度可以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

④喷洒脱模剂的过程会产生臭气浓度:对于在喷洒脱模剂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臭气浓度,废气产量较少且浓度不高,采取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外排污染物可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

落实上述防治措施下,项目产生的工艺废气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产生的影响不大。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冲床、钻孔攻牙机、打磨机等设备,生产设备等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约70-90dB(A)的生产噪声。项目拟采取从声源上控制、从传播途径上控制以及从总平面布置上控制等综合措施对设备运行噪声加以控制。

①、加强工艺操作规范,减少装配过程的碰撞,以减少噪声的排放。

②、项目因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夜间不安排生产。

③、在布局的时候应将噪声声级较高的声源设置在墙较厚的厂房内,利用厂房和厂内建筑物的阻隔作用及声波本身的衰减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④、注意日常机械设备的检修,避免异常噪声的产生,若出现异常噪声,须停止作业,对出现异常噪声的设备进行排查、维修。

    ⑤、车间周围和厂区内、厂边界等处尽可能加强绿化,既可以美化环境,同事也可以起到辅助吸声、隔声作用。

经以上措施处理后,本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为危险废物(废脱模剂瓶、废机油罐和废机油)、一般固体废物(生产废料)和生活垃圾。

危险废物: 集中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②一般固废废物: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理。

③生活垃圾:须避雨集中堆放,统一由环卫部门运往垃圾处理场作无害化处理,日产日清,并要选择好垃圾临时存放地的位置,尽量避免垃圾散发的臭味逸散和垃圾渗滤液的溢淌。

采用以上的防治措施后,固体废物能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竣工日期:2018年4月3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18年4月3日-2018年8月3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锋凌五金制品厂

地址:中山市民众镇浪网第一工业区一区中山佳骏漂染厂有限公司厂房首层第二卡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928185158

邮箱:1946690147@qq.com